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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规定
常德电脑专修大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常德电脑专修大学互助基金会资助细则
常德电脑技术学校学生基金会章程(1998年4月8日第五届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常德电脑专修大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2000年12月28日第二届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互帮互助,克服因病或因其它损害带来的困难,保证师生正常学习和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我校教育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特成立我校互助基金会。

第二章     性质

  第二条  本基金会在我校1998年成立的《学生基金会》基础上由我校第七届校委会发起成立,属于自发的、非营利的、以帮助我校师生员工解决部分实际困难为主要目的的纯义务组织。

第三章     任务

  第三条  基金会的任务是制定和逐步完善互助条款,确定互助名单及金额。

  第四条  负责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  与各界友好人士进行有利于本基金和本学校快速健康发展的友好往来和相互合作。

第四章     基金

  第六条  基金来源
  1、全校师生员工分年分期按标准缴纳以及自愿赞助;
     2、社会各界友好团体、单位和个人捐赠和资助;
        3、有关部门的资助;
        4、其它。

  第七条  基金用途
  1、用于在藉在校师生员工的互助;
  2、根据捐资者的意愿设立专项资助;
  3、开展基金会的正常活动。

  第八条  监督
  1、设立单独的银行存款账户,建立独立的会计、出纳制度。
  2、接受全体捐资者的监督和咨询。

第五章     理事会

  第九条  理事会是本基金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了便于工作,在初期阶段理事限由11人组成,一般按累计捐资最多的顺序确定,根据需要可以聘任特邀理事和名誉理事。每届理事会一般任期为一年。

  第十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二至三人,秘书一人,均在理事中产生。

  第十一条 由理事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基金会的全部事项。理事会的召集一般为每月一次,有需要时经三名理事联名提请临时召开。

  第十二条 理事会职权

  1、修订章程;

  2、推选通过新的理事长、理事、名誉理事和特邀理事;

  3、决定互助事项;

  4、议定基金会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本基金会的发展规模和工作进展,由理事会不定期召集举行基金会全体捐资人(或代表)会议。

  第十四条 本基金会常设办公地点在常德电脑专修大学办学室。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基金会经发起人讨论通过后,即开始募集首批基金,原《学生基金会》的资金余额转入本基金会,本章程随同《资助细则》一同生效。

  第十六条 本基金实行电脑管理,对每一捐资者统一编号并颁发证书,凭证书接受接受捐资者的查询和质疑。

  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实行年度公告。

  第十八条 本基金会独立于常德电脑专修大学行政机构之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