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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规定
常德电脑专修大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常德电脑专修大学互助基金会资助细则
常德电脑技术学校学生基金会章程(1998年4月8日第五届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常德电脑专修大学互助基金会资助细则

    根据《常德电脑专修大学互助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予实施。原参与《常德电脑大学学生互助风险基金会》的学生按交费起止日期和原《资助细则》实施。

第一条     筹资办法和有效期限

    1、学生每年向本会交纳20元互助基金。个别困难的学生可分两期交,每学期交10元,但分期交纳者资助最高限额只给予本条款规定的60%。

    2、教职工每年一次性交纳50元,从交纳之日起生效,采取自愿参与的办法。但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者不参加。

    3、动员社会贤达给予本会资助。

    4、寒暑假学生离校期间发生的一般情况不在助资之列。

第二条     资助限额和范围

    1、资助最高限额2000元(全年累计)。

    2、资助范围为已交纳基金并处在有效期内的在籍在校师生员工。

第三条     助资项目及类别

    1、以下可得最高资助限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者疾病导致身亡或双目失明、或两肢残废,或一目失明同时一肢残废。

    (2).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机能、器官的损伤或部分手指、脚趾致残的,视其程度并结合医疗费用,按下款所列的最高限额的比例实施。

    (3).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所支付医药费用的资助额在最高限额以下至到最高限额之间的比例如下表:

医药费金额 50-200 201-500 501-1000 1001-2000 2001-5000 5000以上
比例 50% 45% 40% 35% 30% 按最高限额比例

    (4).因公致伤残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限额比例.

    (5).医药费在50元以下的,免予资助.

    (6).因意外事故或疾病本年度内多次发生,其累计资助不超过最高限额.

    (7).以下疾病能给予资助:   

序号 病             名
1 流行性传染急性病
2 急性肠炎、胃炎、阑尾炎、前列腺炎、膀胱炎、宫膜炎、肝炎、肺炎、脑炎、胆囊炎
3 急性体内外脓肿
4 胃穿孔、支气管扩张
5 肾、胆、膀胱、尿道结石
6 恶性肿瘤
7 意外伤害

    (8).以下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

1 斗殴、酗酒、自动离校以及犯罪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
2 在有效资助期限内,因毕业、退学、转学、离职离校遭受的意外伤害和疾病。
3 因住院治疗的滋补、膳食、陪护、住宿、取暖、交通、通讯费等。
4 在未经理事会同意的其它地方个体、私人、民间行医就诊的费用。

第四条     资助程序

    1、本人书面申请(发生事故地点、经过、程序、发病的时间,疾病名称)。

    2、填好申报表,班主任、主管部门签意见。

    3、附上县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原始收据(地方医院临时抢救治疗费亦可)。

    4、有关证明材料。

    5、单次资助在100元以内的,由本会秘书处调查核实后发放,由家长或本人签字领取。

    6、超过100元的,由理事会讨论审批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