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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规定
常德电脑专修大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常德电脑专修大学互助基金会资助细则
常德电脑技术学校学生基金会章程(1998年4月8日第五届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常德电脑技术学校学生基金会章程(1998年4月8日第五届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我校学生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也为了帮助部分学生克服特殊困难,促进我校培养电脑技术人才事业的更快发展,特成立我校学生基金会。

第二章     性质

    第二条  本基金会由我校校委会发起成立,属于自发的、非营利的、以奖励和帮助我校学生为主要任务的纯义务组织。

第三章     任务

    第三条  制定和逐步完善和帮助条件,确定其具体名单,协助理事会使用本基金。

    第四条  负责基金的募集和管理。

    第五条  与各界友好人士开展有利于本基金、有利于本学校教书育人事业的友好往来和相互合作。

第四章     基金

    第六条  基金来源

    1、社会各界的捐助;

    2、友好团体、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3、有关部门的无偿资助;

    4、其它。

    第七条  基金用途

    1、开展奖励、表彰和资助活动;

    2、根据捐资者的意愿设立专项基金奖;

    3、开展基金会的正常活动

    第八条  监督

    1、设立单独的银行存款账户,建立独立的会计、出纳制度;

    2、接受全体捐资者的监督。

第五章     理事会

    第九条  理事会是本基金最高权力机构,为了方便日常工作,在初期阶段理事会限由11人组成,一般按捐资最多的顺序确定,根据需要可以聘任特邀理事和名誉理事。每届理事会一般任期为一年。

    第十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两人,秘书一人,均在理事中产生。

    第十一条 由理事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基金会的全部事项。理事会的召集一般为每季度一次,有需要时经三名理事联名提请临时召开。

    第十二条 理事会职权

    1、修订章程;

    2、推选通过新的理事长、理事、名誉理事和特邀理事;

    3、决定奖励和帮助事项;

    4、议定基金会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本基金会的发展规模和工作进展,由理事会不定期如集举行基金会全体捐资人(或代表)会议。

    第十四条 本基金会常设办公地点在常德电脑学校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基金会经发起人讨论通过并募集到首批基金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实行电脑管理,对每一捐资者统一编号并颁发证书,凭证书接受捐资者的查询和质疑。

    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实行年度公告。

    第十八条 常德电脑学校自愿为本基金会提供信誉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