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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发(2004)04号] 关于落实屋顶花园培管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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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校办公室 |
来源: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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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绿化是全市创建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项目,也是我校绿化工作的一个亮点,为了搞好屋顶绿化的养护培管,经校委会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由周德操、张艺农、游运东负责督导屋顶绿化、中心花园及各类花钵的培管指导工作。具体督导任务:一是经常检查、巡视树木花草的生长情况;二是督导调节适时节的栽种、浇水、施肥、防寒、治虫打药、剪枝等;三是鉴定培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处罚赔偿工作。 二、由石盘安、谭凤菊负责相应的奖励、处罚工作,对于督导人员报来的失职情况作出处理处罚。 三、屋顶绿化及花钵培管包干到人分配如下: 21号楼顶(原中专教学楼) 周应波 19号楼顶(计算中心楼) 熊吉华 18号楼顶(中专女生楼) 李梅子 20号楼顶(大专女生楼) 范 青 26号楼顶(教工宿舍楼) 佘天明 42号、44号楼6楼顶 游运东 41号楼顶(中专教学楼) 苏 瑞 43号楼顶(大专教学楼) 李 波 45号楼顶(中专新生楼) 石盘安 8号楼顶(大中专公寓楼) 邓兴才 9号楼顶(男生公寓楼) 夏长春 10号楼顶(女生公寓楼) 厥玉枝 中心花园区: 周德操 各类花钵: 张艺农(园林班) 各班清洁区的花木归各班负责浇水、培管。 四、包干责任人职责如下: 1、不定期的向督导员汇报本区域内树木花草生长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2、及时组织人员给树木花草浇水,除草。 3、若人为造成树木花草损坏,立即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凡疏于管理造成花草枯死等损失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经济处罚(按损失的50%罚款)。―― 以上规定,望有关人员遵照执行。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办公室 200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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