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院省市两级“文明卫生单位”的光荣称号和校园面貌的洁净清新,并养成每一个同德人的保洁习惯,当此“校庆”之年,特对乱丢乱扔行为的处罚规定重申如下:
一、乱丢乱扔一次者:1、张贴公开检查1份;2、罚扫公共卫生区3天(由学生会干部监督执行,校园电视台摄像曝光);3、扣个人操行分50分,班级分20分。
二、乱丢乱扔两次,且不服处罚,态度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教职工乱丢乱扔者,第一次罚款10元;每增加一次,罚款金额递增10元。
望全体师生员工互相监督,并对乱丢乱扔行为予以举报。学生举报者奖操行分50分,班级分20分;教职工举报者奖现金5元。
特此规定!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办公室
200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