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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发(2004)22号] 学生转专业、转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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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不详 |
来源: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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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特对学生转专业、转班作如下规定: 1、学生一般不得转专业、转班,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转班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转出班班主任、转入班班主任、家长及主管院长审定同意后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转班手续(见附表)。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转专业、转班不收费: (1)由中专一年级转五年制大专第一学期的; (2)由中专三年级转“中高连读”、“1+2”班或大专自考班、课程班、成招班第一学期的; (3)由两年制“中高连读”转“1+2”第一学期的; (4)由自考班、学历文凭班转两年制“中高连读”班、“1+2”班、两年制成招班第一学期的。 3、除上述条件外,其余情况转专业、转班需收取转专业、转班费每人次100元。 4、转专业、转班学生在原班所得学分、千分考核分等基本资料随电子档案由教务处、学生处一并同时转入新班级。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教务处 2004年10月21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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