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66班女生刘娟,本期转入我校以来,不严格要求自已,画眉毛、戴首饰,追求“时髦”,先后4次不假外宿。特别是3月10日下午,因讲假话请假,老师不允许而漫骂老师、校长、科长屡制不止并在学生处办公室冲进冲去,态度非常恶劣。同班“好友”吴瑞(男)也为其助威。在学生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通过老师耐心的说服教育,刘、吴的态度才略有好转。
签于以上错误,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研究决定,给予刘娟同学记大过处分,吴瑞同学记过处分。望全校学 生引起高度重视,杜绝对老师无礼貌的错误再次发生。
学生处
200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