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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处字(2003)35号] 对温科唯、胡杰等3位同学的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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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不详 |
来源: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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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69班男生温科唯,纪律性不强,社会不良习气严重。5月20日晚就寝时,他强行脱一男生的裤子并撕坏,本班男生胡杰也帮助拉扯。使寝室秩序极为混乱。老师批评他们这种低级无聊、不文明的行为时,温、胡态度不好,狡辩并用语言威胁。身为本寝室长的吴贤洋,不讲正义,把受辱男生的被子扔出寝室。他们的行为超出了开玩笑的范围,有损同学感情,并违反了学生管理规定,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温科唯、吴贤洋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胡杰同学警告处分。
学生处
2003.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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