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62班男生陈喜,九月三日下午与102班学生彭建华在篮球场因小事发生口角,互不相让,并约定在学校后园打群架,因下雨未成。陈喜、官浩纠集本班黄彪、赵斌、王威、金晶、向波等同学晚上12点仗着酒兴进入寝室,寻找彭建华。并从401到410逐一查找,谁要是稍有不满便遭来耳光,终因未找到彭,陈喜等人才散去。他们酗酒聚众闹事,殴打他人,性质恶劣。但事发后,经教育,认错态度较好,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陈喜、官浩记过处分,各处罚金100元,黄彪、赵斌严重警告处分,各处罚金100元,王威、金晶、向波警告处分。
希望全体同学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一个遵章守纪的合格学生。
学 生 处
200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