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62班男生毛进、中101班李健,九月十一日凌晨一时许,在大62班向波等人的助威下,进入208室,将李邵锋、肖红两人挟持到中专男生宿舍楼顶,令其跪下,并拳打脚踢至伤,后被老师发现并制止。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毛进、李健记过处分,负担全部医药费,各处罚款100元。
向波表现不好,连续参与打架,屡教屡犯,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向波留校察看处分。
大62班黄彪、金晶、大61班徐敏,本期均受到过处分,又加入助威行列,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给予记大过处分。
中101班宁明、大62班陈小龙、邱立文、文进推波助澜,助纣为虐,根据《学生奖惩条例》,分别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希望同学们从中吸取教训,做遵章守纪的合格学生。
学 生 处
200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