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92班男生熊昌军等同学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肆无忌惮,胆大妄为,严重违反学生管理规定,为整肃校纪校规,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分别对他们进行如下纪律处分:
中92班男生熊昌军,10月4日晚,半夜起床,偷两位男生的钱,共计370元,藏在厕所窗台上,鉴于他认错态度较好,并能积极退赔,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大48班男生石勇,一贯纪律散漫,不回寝室睡觉。连续旷课五天,千分考核仅剩300分,本次又故意逃避军训,他的表现在班上已造成极坏影响。决定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大48班男生欧阳琳、黄仕勇、张文,一贯纪律散漫,军训期间,无理冲撞教官,不听指挥,擅自离开,逃避军训,态度傲慢,影响很坏,决定给予记过处分。
大39班男生胡俊,不严格要求自己,曾有处分未撤消,9月27日又违反课堂纪律,并不服从老师教育,严重影响课堂秩序,决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中87班女生皇佩,喜欢与社会青年交往,9月18日外宿,作风不检点,严重败坏了校风。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
学 生 处
200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