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67班(班主任满彩霞老师)一同学在教室时里取行李时被电扇砍伤头颅。这一恶性事故发生在我校,说明两点:1、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及能力还很差,处于一个非常低层的水平。2、老师照管不严,预防不力,甚至有的不到岗。这一血的教训值得各班认真总结和吸取,为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特强调: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安全教育,消除隐患(如私自下河游泳、电、交通、现金等安全)举一反三,防微杜渐。
2、老班班主任必须全日在教室里接待学生入校报名,安排指挥开铺、缴费、存钱等工作,不得离开岗位,如需上课,要指派专人在教室里负责。
3、学生处不定时巡查。如有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要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学生处
200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