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素质教育,培养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的合格毕业生,学校对学生实行操行千分考核的数量化管理,颁发了《考核细则》,针对考核结果出现的情况,校务委员会研究对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规定如下:
1.学习期间,操行千分考核结果低于800分者,不能评优评先,低于500分者不能提前实习,总分出现负分时,学校予以书面警告,2周内不能扭转者,学校即予除名。
2.学习期满时仍低于500分者,学校不负责推荐安排工作,不颁发毕业证书。
3.毕业时操行分属于以下情形时,需交费在校继续随班学习或实习,在补修期间不再违纪和被扣分,方可获取毕业证书。
补修时间及交费如下:
499-300分,需补修1个月,交学费300元;
299-100分,需补修2个月,交学费600元;
100分以下,需补修3个月,交学费900元。
学生处
200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