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学院概况

校园动态

规章制度

同德简讯

评建网

招生信息

   
   

相关阅读

 
  • [院学发 [处字2007(12)号]关于..
  • [院学发 [处字2007(11)号]关于..
  • [院学发 [处字2007(10)号]关于..
  • [院学发 [处字2007(09)号]关于..
  • [院学发 [处字2007(08)号]关于..
  • [院学发 [通字2007(28)号]]情 ..
  • [院学发 [通字2007(27)号]]情 ..
  • [院学发 [通字2007(26)号]]情 ..
  • [院学发 [通字2007(25)号]]关于..
  • [院学发 [通字2007(24)号]]情 ..
  •  
       

     
     
     
     
    您的位置:湖南同德学院 -> 阅读


    [校学发 [处字2003(70)号]]对杨梅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作者:不详 来源: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阅读次数:
         
         大64班女生杨梅平时表现不好,霸气十足,本期曾行凶打人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但她毫不在乎,经常违纪违规,特别是10月30日期中考试第一堂语文时,她只考了几分钟,便违规提前交卷后,搭凳向考室里的同学讲话,班主任对她进行劝阻,她不服管教,无理狡辩,并恶语辱骂班主任,后来到学生处,杨根本不听老师和领导的规劝与教育,大吼大叫,态度十分傲慢,后来家长到校后极不配合,她更加放肆。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杨梅开除学籍处分。
    大48班男生张文,纪律观念淡薄,本期累计旷课达40节,还抽烟,且经常住宿他人寝室,特别是10月28日下午发现他在男生公寓312室和308室偷被子、棉絮和床单,自己对此供认不讳,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文记大过处分。
    中82班男生钟俊,对学生干部执勤加以干涉,挑拨矛盾,扰乱了学生干部执勤的正常秩序,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钟俊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中72班男生毛晓路,不顾学校三令五申,11月1日在校外通宵上网,违反学生管理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毛晓路同学警告处分。
                       学 生 处
                       2003.11.5
     

    返回上页】【打印此页


     
       
       
      电话:0736-7388388
    传真:0736-7388882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玉霞大道南 邮编:415000
    前置审核编号:湘教QS3-200505-000066
    湘ICP备05005075号
    [BY:Adminjun 20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