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建试读班的目的和意义
1、保护多数同学的利益,维护学校纪律的严肃性,同时对受处分达四次的学生再给一次机会和出路。
2、可一定程度地避免把“问题学生”推向社会,对学生、家庭、社会负责。
3、探讨教育新途径,实验育人新方法,促进管理规范化。
二、进试读班的对象与条件
1、对象
①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含除名、劝其退学、勒令退学);
② 个人操行分处零分以下状态的学生。
2、条件
① 学生自愿并有强烈要求继续留校求学的,且写出保证书;
② 家长同意并在保证书上签字;
③ 交保证金1000元。
三、试读班的教育教学工作程序
1、学生进试读班由班主任申报,学生处审核,报校长批准。
2、学生在试读班学习一个月以上时间,表现好,进步显著,经试读班班主任鉴定后申报,学生处考查,合格者可回原班学习。(保证金在毕业时退还)
3、学生返回原班后若再受一次纪律处分,则重回试读班重点教育。学生在返试读班学习期间,若再受处分,则直接将学生遣送回家。
4、在试读班因违纪被遣送回家的学生,保证金不退。
5、试读班班主任需每周向学生处、家长汇报一次学生在试读班的表现和学习情况。
四、试读班的教育与学习
1、内容为思想、纪律、法制、安全教育,以及形象、仪容仪表、礼仪礼节教育,专业、特长、兴趣爱好、户外活动等教育。
2、单独安排课表。
3、制定管理、教育的进程和计划。
学 生 处
200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