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48班男生丁浩,无视校纪校规,不听老师的多次规劝,本期旷课105节,四次翻围墙外出上网,彻夜不返校,多次服饰、发式检查中不合格,态度傲慢,并扬言说要我理发,就退学。操行分已近零分。丁浩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管理规定。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丁浩开除学籍。
大41班男生谢家亮、周浩、童静、谢红岩、陈磊不接受班主任的耐心教育,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其中,谢家亮(有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未撤销),不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旷课,特别是12月18日又翻围墙外出上网,彻夜不返校,在学校造成很坏影响。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谢家亮开除学籍。
周浩曾于本期10月28日因翻围墙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但周不思悔改,又于12月18日翻围墙外出上网,彻夜不返校,在学校造成很坏影响。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周浩开除学籍。
童静(已有三次处分未撤销)不求上进争取撤销处分,相反近二个月睡在寝室里不进教室,累计迟到11次,旷课121节,又于12月17日私自外出上网,12月18日家长才从某网吧找到送回学校,面对班主任的规劝,他傲慢无礼,事后依然我行我素,童静的行为在学生中造成很坏影响,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童静开除学籍。
谢红岩(已有记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两次处分未撤销)自12月中旬以来,旷课达54节,迟到13次,12月16日班主任对他进行教育谈话,可是他第二天就外出通宵上网,12月18日班主任又找他谈话,帮助他,而他12月19日下午又未上课,不知去向。谢红岩的行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谢红岩开除学籍。
陈磊(曾有记过处分未撤销)自12月中旬以来,旷课达46节,迟到16次,12月16日班主任对他进行教育谈话,可他第二天就伙同童静等外出上网,彻夜不返校,12月18日晚对他进行谈话,而他12月19日下午又未上课,不知去向。陈磊的行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陈磊记大过处分。
大44班男生刘宁,12月16日中午翻围墙出校,严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刘宁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中71班龙星星和本班刘欢、姜益,12月15日上午第一节课前到中专男生宿舍楼106室打电话时,无故辱骂该寝室中89班男生宋超,宋不服,二人争吵中,龙又踢了宋一脚,宋随即喊来本班男生黄中华到中71班报复龙星星,宋又被龙所打(黄中华未动手打),龙、宋的行为在同学中造成很坏的影响。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龙星星记大过处分,给予宋超严重警告处分。
中102班女生陈娟、易之玲,12月6日(星期六)私自出走深圳,旷课一周六天,给家庭、学校制造麻烦。为教育学生,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陈娟、易之玲记大过处分。
大36班女生宋声霞、刘娟、袁媛、杨燕、邹妮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私自在学校寝室、教室贩卖小零食商品(基本上是些“三无”产品)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宋声霞、刘娟、袁媛、杨燕、邹妮严重警告处分。
学 生 处
200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