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律、卫生、内务
1、懒早床(起床铃响10分钟还未离床者),第一次扣班分5分,操行分10分,第二次扣班分10分,操行分20分,第三次扣班分15分,操行分30分,三次以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不按时就寝,查到时未到,每人次扣班分5分,操行分10分。
3、起床15分钟后,除搞内务、卫生的同学外,其他人必须离开寝室,否则每人次扣班分2分,操行分5分。
4、不在规定的寝室和床位睡觉,每人次扣班分15分,操行分30分。
5、未经学校批准将非公寓楼住宿者带入公寓楼,甚至留宿者,双方按50分/人扣操行分,每人次扣班分25分。
6、不折衣叠被,每人每件扣班分10分,操行分20分;折衣、叠被子不合标准,每人每件扣班分2分,操行分5分。
7、生活日用品未按要求摆放整齐,床上乱挂,每人每件扣班分2分,操行分10分。
8、垃圾未倒,扣班分5分,桶内脏水未倒,扣班分5分。
9、不服从安排,不认真参与公共卫生打扫(包括厕所、浴室、走廊、楼梯、水泥地面),每人次扣班分20分,操行分30分。
要求:①地面不干净,扣班分5分,操行分10分;
②有异味,扣班分5分,操行分10分;
③地面未拖,扣班分5分,操行分10分;
④磁砖未擦,扣班分5分,操行分10分。
10、寝室内未打扫扣班分20分,操行分30分;不干净扣班分2分(其中发现烟头,每个扣班分5分),操行分5分;未拖扣班分5分,操行分10分;未拖干净(包括走廊)扣班分2分,操行分5分。
11、门、窗、磁砖未擦扣班分5分,操行分10分;擦得不干净扣班分2分,操行分5分。
12、熄灯后洗衣、洗澡、放收录机、讲话等,做与学习无关、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每人次扣班分5分,操行分10分。
13、向楼下、窗外泼水、扔物,每人次扣班分25分,操行分50分。
14、在寝室吃饭,每人次扣班分15分,操行分30分。
15、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男女生互窜寝室,每人次扣班分20分,操行分50分。
16、每周一次大扫除(星期二),不搞卫生的寝室,扣班分20分,操行分30分。(每层每个寝室安排2-3人打扫)。
17、在寝室里打牌,打球,用电热水器,除没收以外,扣个人操行分20分,班级分10分。
18、在寝室里踢门、撬锁、打架、偷窃、吸烟,作为严重违纪,视情节给予处分。
19、未按时作息开灯、关灯,每个寝室扣班分5分,扣寝室长操行分10分。
20、在寝室里起哄,大喊大叫,骂人,说粗痞话,每人次扣班分10分,操行分20分。
21、每次干部、寝室长会议缺席者,扣操行分20分,迟到扣操行分10分。
22、以上要求,对中午、周末同样有效。
二、收看电视
1、收看电视时间:中午第四节课下课之后到打写字课铃之前,下午第六节课下课之后到看校园新闻之前,晚上下晚自习之后到打就寝铃之前,周末晚11:00之前,否则扣每个人操行分20分,扣班级分10分,扣分三次以上收回电视机。
2、晚上9:40熄灯以后还在收看电视的扣个人操行分30分,扣班级分10分。
3、损坏电视机部件的,按学校《关于电器设备维护及损坏赔偿的规定》校发(2003)13号文件处理。无法查出当事人的,由寝室全体成员共同赔偿。
4、故意损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5、不能互串寝室收看电视 (包括双休日),更不能带校外人员进寝室收看电视,否则双方是学生的,各扣操行分30分,班级分10分。是校外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罚追究。
6、收视时,应控制音量,否则扣除相应的个人分及班级分。
三、电脑与电费及财物
1、个人电脑必须放到本人电脑桌上,学习期间不准将电脑搬出公寓,如有需要先写出申请,经辅导老师、班主任和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搬出寝室、校门。
2、公寓楼应人离门锁,凡有个人电脑的房间因未锁门而丢失东西,后果一律自负。
3、午睡和晚自习、选修期间一律不准放音乐,不准玩游戏,如有违反,每人次扣个人分20分,班级分10分。
4、凡有个人电脑的学生,选修电脑或课表上安排的上机课,必须由教务处证明,班主任签字,然后凭胸卡、证明进入公寓。晚上12:00以前必须关电脑,熄灯睡觉,以免影响第二天的学习,否则予以追究。
5、选修期间、晚自习一律按上课要求进行上课、自习。学习时间不得关门,以备教务处、学生处随时检查。如有违反,按教务处相关规定处理。
6、电费每月限10度,超过10度以0.78元/度收取,未交者从押金中扣除。
7、学生住进公寓填写公物登记表,一式两份,如有损坏,按学校《公物赔偿规定》从押金中处理。如查不出责任人,则相关寝室全体学生与寝室辅导老师按9:1的比例进行赔偿。
学生处
200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