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同学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作出处理如下:
中112班女生谢莉,10月13日拾到别人一张餐卡,当即消费20多元。给予警告处分。
大81班男生耿大伟,周末在寝室里打牌玩乐,与执班管理干部发生冲突,并行凶打人。给予记过处分。
大80班男生丁士进,因先天无理被打,便邀集本班同学刘继、彭俊(曾有一次处分未撤销)、陈立明到他人寝室对耿某兴师问罪,后引发群体性斗殴事件,造成一时混乱和恶劣影响。给予丁士进记大过处分,给予刘继、彭俊、陈立明严重警告处分。
大81班男生李国辉私藏管制刀具。给予记过处分。
大89班男生黄超、沈陈、周进三人,10月19日凌晨翻围墙外出,后又翻墙入校。给予黄超、沈陈、周进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中126班男生张凡,10月19日中午在寝室里,为一句话对本班男生廖某狠踢一脚。给予记大过处分。
中95班女生黄大方、张艳,中103班女生唐智、钱英杰(曾有一次记大过处分未撤销)、周文慧、吴勇(未翻进),10月20日下午翻铁门进寝室。给予黄大方、张艳、唐智、钱英杰、周文慧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给予吴勇记大过处分。
中97班女生文金晶(曾受过两次处分未撤销), 10月20日下午,她为一件小事替朋友打人。给予文金晶记大过处分。
大70班女生刘燕、大72班女生刘晓汇, 10月20日晚混出校门,在外通宵上网。给予刘燕、刘晓汇严重警告处分。
学生处
200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