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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学发 [处字2004(30)号]]对袁鸣慧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作者:不详 来源: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阅读次数:
         
    下列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中91班女生袁鸣慧(曾有一次“开留”处分未撤销),中99班女生彭芳(曾有一次记大过和一次“开留”处分未撤销),11月1日上午二人不上课,袁在彭的帮助下,钻铁栏栅出校。给予袁鸣慧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给予彭芳记过处分。
    中101班男生雷俊(曾有一次“开留”处分未撤销)、曾勇(曾有一次“开留”处分未撤销),11月1日上午在机房公开抽烟。给予雷俊、曾勇警告处分。
    中111班男生黄玉龙,10月25日晚在寝室窗台上小便。给予记过处分。
    中126班男生黄奎,中124班男生尹先成,大84班男生薛维伟,大75班女生谭红艳、李慧,第九周末没有回家的回执单,却不在寝室睡觉。给予黄奎、尹先成、薛维伟、谭红艳、李慧警告处分。
    大76班男生袁维烽,大57班男生曾卫勇,大57班男生柴志未,大88班男生陈世铭,10月29日晚聚集打牌赌钱,给予袁维烽、曾卫勇、柴志未、陈世铭记过处分。大57班男生满敦东为他们提供场所,给予警告处分。
    中124班男生刘阳(曾有一次警告处分未撤销)、尹先成同学,10月15日下午因共用一餐卡导致纠纷、打架。给予刘阳、尹先成记大过处分。
    中125班男生王昭辉与中105班男生郑可发生矛盾,10月31日,中119班唐某调解他们的矛盾而与王发生争执,王竟出手打人,王的同班同学李正(曾有一次记过处分未撤销)、黄星勇(10月30日晚翻围墙外出通宵上网)同时上前殴打唐某,唐未还手。根据上述情况,给予王昭辉、李正记大过处分;给予黄星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中119班男生左林(曾有一次记大过处分未撤销),11月1日晚自习在厕所吸烟被抓后,态度不好。给予左林严重警告处分。
    中120班男生元涛,11月2日晚深夜时,在寝室走廊随地小便,进寝室后又讲关于鬼怪的故事,宣扬迷信,恐吓同学。给予元涛记过处分。
    大89班男生谭英、范进(曾有一次记大过处分未撤销),11月2日晚翻墙外出通宵上网。给予谭英、范进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中94班女生徐一梅,11月3日因带人气势汹汹到他班闹事,与中89班男生饶湘泉发生冲突至打架,并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徐一梅、饶湘泉记大过处分。
    大62班男生易猷楠,大61班胡智斌(曾有一次“开留”处分未撤销),11月3日晚不经允许留宿校外青年住宿。给予易猷楠、胡智斌严重警告处分。
     
                         学生处
                         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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