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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学发 [处字2005(04)号]]对谭明科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作者:不详 来源: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阅读次数:
         
    下列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及其它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大62班男生谭明科、李开勋、李维三人,3月17日下午第一节课后,在教学楼楼顶吸烟,被学生值班干部发现,并反映到学生处。晚上就寝时,他们三人在本班男生曹彬、田兴的煽动和策划下,要打学生干部。晚12时左右,本班男生黄卿照带着李维、谭明科、李开勋等人来到学生干部寝室前,黄卿照一脚踢开房门,掀开学生干部的被子就拳打脚踢,李维和谭明科也参与殴打。给予黄卿照、谭明科、李维记大过处分,给予曹彬、田兴记过处分,给予李开勋警告处分。
    中105班男生李平、女生刘莉莉二人,3月15日第3节英语课时,因李平嫌刘的英语读得不好而发生矛盾,继而二人动手打架。事后二人认错态度较好,给予李、刘二人严重警告处分。
    大69班男生包涵、中127班女生王蓉、大81班男生戴巍三人,3月12日没有回家的回执单,却不在学校就寝,给予警告处分。
    中123班男生郭俊,中124班男生方威,3月18日晚自习时,二人翻墙外出,通宵上网,给予郭俊、方威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大61班男生蔡时中,3月18日下午四点左右,在二食堂与大85班某男生因小事发生冲突而动手打人。事发后认错态度较好,给予蔡时中记过处分。
    中89班男生饶湘泉与中128班男生马植钟,3月22日中午在三食堂,二人无意相撞而发生小争执,饶湘泉飞起一脚踢中马,马立即买碑酒一瓶砸向饶,二人打成一团,后被拉开。给予饶湘泉、马植钟记大过处分。
    大91班女生陈婴和中117班女生周芳,3月22日晚,二人因网上聊天发生矛盾,陈当即找到周芳,质问并出手打人,周以牙还牙,二人打在一起,后被同学们拉开。给予陈婴、周芳记大过处分。
    中122班男生陈俊、黄程、杨海,3月21日早餐时,三人围捕学校饲养的兔子一只,带回陈俊家,准备宰杀食用,后被狗咬死。给予陈俊、黄程、杨海记过处分。
    中122班男生黄程,3月22日晚看完新闻后,翻墙外出,通宵不归。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中128班男生鲁昊林,3月24日,因用不当方法管教上课不守纪律的本班男生范进,被范进用凳子打伤,给予范进记大过处分,给予鲁昊林严重警告处分。
    中126班男生成文,3月24日,因小事与中123班男生张帆发生小纠葛,当晚7时左右,成文邀本班男生裴剑、蔡兵、朱文、中110班男生樊宁、夏勇等在学院后花园对张进行殴打。给予成文开除学籍,再试读考察。给予裴剑、蔡兵、朱文、樊宁、夏勇记大过处分。
                         学生处
                         200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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