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及其它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中128班男生陈革、万永祥、鲁昊林、邹威、张红侠,4月2日深夜,从寝室二楼翻下来,再翻围墙外去通宵上网,给予他们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中110班男生俞开荣,4月1日翻围墙离校,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中121班男生张乾林,4月4日第四节课翻围墙外出,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大88班女生许芳,4月2日(周六)晚不遵守学校纪律,在市区游荡至深夜才回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中128班女生徐袆,4月4-5日,不经请假,随意外出游荡2天,给予警告处分。
大56班男生胡大刚,3月26日,没有回执单却不在学校就寝,给予警告处分。
学生处
20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