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及其它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大90班男生周龙和中127班男生王伟,3月16日,二人因小事发生矛盾,事后,二人各自带人到对方寝室,试图和解未成。3月18日晚餐后,王伟组织中128班马植钟、中127班男生袁先明、大64班男生汤顺义等几人到周的寝室找周龙的麻烦,周不在,王等人与周龙寝室的同学,话不投机,便动手打了起来,马植钟用凳子将该寝室学生马某打得头破血流。事发后的调查中,王伟态度顽固,企图用独揽责任的方法隐瞒真相,干扰学校对该事情的调查了解。根据以上情况,给予马植钟、王伟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给予袁先明、汤顺义记过处分,给予周龙严重警告处分。
中105班男生李平、丁桥华、陈刚,中122班男生何凯波、刘杰、郑文、罗长勇、刘稳等8人,4月12日中餐和晚餐时,聚集在寝室用扑克赌钱,给予他们记过处分。
中127班男生刘超,4月11日和4月12日下晚自习后,两次混出校门回家,给予记大过处分。
大76班男生刘行钱、大57班男生田杰三人,4月4日下午在寝室赌钱,给予三人记过处分。
中127班男生黄来恩,4月12日晚就寝时,用猥亵的语言戏弄当时查寝的女老师,事发后认错态度较好,给予记大过处分。
中110班男生曹铭钦,3月中旬时,乘人不备,将本班同学郑某课桌内四十余元现金归为己有,给予记大过处分。
大78班男生韩家鹏,长期来,学习目的不明确,纪律涣散,经常旷课,不参加班上的卫生打扫,懒早床,且对班干部和班主任的规劝阳奉阴违,韩的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中105班女生郑芬,4月10日(周日),超限次外出,不顾门卫劝阻,强行冲出校门,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中128班男生范进、万永祥,中125班男生韩强、施爱晶,4月13日下晚自习后,翻围墙离校,给予范进开除学籍、施爱晶试读,给予万永祥、韩强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
学生处
200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