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及其它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中139班男生高高、熊首轩,中138班男生谢富山,中150班男生雷勇,开学以来经常违纪违规、寻衅滋事,多次受纪律处分,但毫无改正。9月26日晚自习后,高高等人回205寝室,中120班学生周海超因洗澡到205寝室借拖鞋,见谢富山抽烟,便向谢索要烟抽,引起纠纷,高高向周海超踢了一脚,接着熊、谢、雷大打出手,双方斗殴,待学生处领导赶到后才制止。中120班学生施峰,以劝架为名参与了斗殴。以上事件,影响极坏,且高、谢、熊、雷四同学曾多次聚众斗殴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依据《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决定给予高高、谢富山、熊首轩、雷勇开除学籍,给予周海超、施峰严重警告处分。
中108班女生丁珍,于9月22日晚自习后混出校门,在外上网通宵,闲逛至23日下午5点多钟返校,24日又混出校门在外玩至深夜返校,并进入62栋男生公寓与男生聊天,被巡逻人员发现才送回女寝室。后经批评教育,认错态度较好。依据《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门卫制度》,决定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中110班女生杨轲羽,自开学以来,无视校纪,经常迟到、早退、旷课。 9月10日,白天翻墙外出游玩一天不回校住宿。返校后,经常不服从班主任管理,26日一天不听课,态度恶劣。依据《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决定给予杨轲羽记过处分。
学生处
200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