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及其它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中108班男生余宗伟,自去年入学以来,无视校纪。上学期,曾因两次翻墙上网受到两次留校察看处分,因违反就寝规章受到警告处分;中108班男生黄斌,上学期因翻墙外出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因侮辱老师受到记过处分。但以上两学生不吸取教训,并无悔改。9月25日下午3点,中108班男生陈德友因和本班学生刘伟同学发生口角,陈怀恨在心,指使社会青年帮忙将刘伟在校外打了一顿,致刘伟胳膊、腿部受伤。余宗伟、黄斌发现同班刘伟被人带走,认为是陈德友所为,就将陈德友抬到校外一餐馆旁打了一顿,致陈德友头部受伤。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决定给予余宗伟、黄斌开除学籍,给予陈德友留校察看处分。
大107班男生吴超、刘思远、田浩,9月27日代表本班参加篮球赛,因受到班长批评而起争端,田浩在三食堂踢了班长一脚,刘思远用手卡他脖子,吴超甩墨水瓶砸他。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决定给予吴超、刘思远、田浩严重警告处分,各罚款50元。
大107班男生黄建元,9月27日晚餐违规饮酒,因本班同学穿他鞋子引起纠纷,他便动手打人,还索要同学餐卡和钱。根据《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决定给予黄建元严重警告处分。
中110班男生金鑫,于9月23日翻围墙出校玩耍。根据《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学生处
200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