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星期六),门卫检查学生出入刷卡时,发现中111班潘宏伟,中144班罗洁,中134班张岩、刘敏,中150班鲁俊、陈勇,中97班蒋幼林,大62班张伟等学生,违反《门卫制度》的管理,相互转借胸卡,企图混出校门。
他们的错误行为违反了《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中关于《门卫制度》第九条“凡未经出入登记或刷卡而混进或混出校门者,一经查出,属学生的给予纪律处分,属教职工或亲属、亲友的给予罚款处理。”根据上述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于上述学生,每人扣操行分70分,同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门卫制度。
学生处
20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