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及其它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中127班男生万永祥,曾两次翻墙出校上网受到两次留校察看处分未撤销,9月29日晚又翻墙外出通宵上网。决定给予开除学籍。
中130班男生刘宏,9月26日翻围墙被保卫科抓住,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中127班男生吴鹏飞、罗马雪晨、廖程、徐操,9月29日翻围墙出校上网。分别给予这四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中130班女生张玄和本班女生陈慧香发生口角,陈先动手打张玄两耳光,然后本班女生鄢梦以劝架为名,又动手打张玄两耳光,张玄也还手打了人。决定给予陈慧香、鄢梦记过处分,给予张玄警告处分。
中123班男生邱勇,10月10日中餐时插队,不服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中110班男生刘星为邱勇出气,动手打该学生干部,造成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刘星记过处分。
大115班男生刘文,10月10日在校阅览室看书时,将学校的三本图书偷出,被管理员抓获。决定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大107班男生黄建元,国庆节放假前在男寝室里偷本班男生CD机一部,价值1200元;在另一天下午下课后进男寝室发现走廊外有一双运动鞋(价值200元)就偷走了,决定给予该生开除学籍。
中124班男生帅球星,10月7日至10月12日旷课5天,共40节。给予该生严重警告处分。
学生处
200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