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同学违反学生管理规定,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处分:
中110班男生唐亮、蔡文彬、苏拓,中140班男生蔡纹宏、大105班男生姚银翔,与中121班唐亮等同学发生口角,次日,他们把中121班的唐亮骗到沅江大堤上行凶殴打,给予唐亮(中110)、蔡文彬、苏拓、蔡纹宏、姚银翔五位同学记过处分。
大116班周娜、大106班陈芬、中130班陈慧香、中129班黄佩瑶(另外处理),10月29日邀集一起离家出走一周,旷课五天,给家里和学校造成了不良影响。给予周娜、陈芬、陈慧香记过处分。
大82班徐占胜、陈杰,11月15日不服从门卫管理并与之发生冲突,教育时,态度不好,经处理还未结束,他俩又在学校后花园搂抱女生,并不接受教育,态度恶劣。给予徐占胜、陈杰记过处分。
大105班男生聂涛,犯有拿别人餐卡消费,旷课六天,查出有翻围墙等错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大86班男生车双喜,平时表现不好,曾翻围墙被查出,受到批评教育后,又旷课七天。给予记过处分。
学生处
20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