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沅老师、王玲老师系我校计算机中心辅导老师,在第6周进行的大、中专一、二年级的中英文测试中,负责统计中68班的汉字测试成绩,成绩登错,经调查该班有代考情况,没有及时处理,情况不上报,这是一种工作失职行为。经研究,根据学校《机房老师工作考评细则》第1条之规定,决定扣除姚沅老师、王玲老师10月份工资各50元,并在全校老师中予以通报。
夏纯刚老师系我校计算机中心辅导老师,在工作中不严格要求自已,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不听从安排且态度不好。经研究、根据学校《机房老师考评细则》第3条之规定,决定扣除夏纯刚老师10月份工资50元,并在全校老师中予以通报。
望各位老师时时处处遵章守纪,严格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教务处
计算机中心
20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