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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工发(2004)02号] 关于工会会员享受有关福利待遇的规定
     

     
     作者:校工会委员会 来源: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阅读次数: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为教职工办实事,维护其利益,现就工会会员享受有关福利作如下规定:
    1、凡本年度在校工作一年的享受春节物资发放的全额待遇,下半年来校工作的享受全年待遇50%。但年终工会组织评先、慰问,非会员均不享受。
    2、凡工会会员参加学校组织的旅游活动,按在校工作时间给予不同数额的补助。
    3、工会会员结婚,由工会送鲜花一束;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组织慰问,按其病情和住院时间给予慰问品或慰问金。
    4、居住在常德市范围内的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患危重病住院或病故,工会组织慰问,悼念。家住外省、市、县的不前往慰问或悼念,适情况给予补助。
    5、重要节日工会组织庆祝活动,凡参加者发给慰问金或礼品。随父母(会员)长期居住生活在学校,不满15岁的儿童,“六一”儿童节享受礼品一份。
    6、工会活动中心待开放后,工会会员可以享受优惠。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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