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处分:
大105班男生张靖兵,翻箱偷吃同学食品,又翻围墙;大75班男生易可可,翻围墙出校。给予二人留校察看处分。
大109班女生陈霆、龚雪,11月19日离校离家出走长达二周,造成恶劣影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大80班女生刘慧,一贯懒早床,经常旷课。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中123班男生马杰、严杰,11月25日晚在学院操坪骚扰女生,给予记过处分。
中106班男生吴健、张波、吴俊泉,中109班男生毛俊,结伴戳开同学单车锁后骑玩,给予警告处分。
大68班学生谢娟、刘科,大109班学生黄思萦,中124班学生丁力,中131班学生游琴,中142班学生刘丹,中144班学生王月萍,中110班学生何凯,大84班学生胡雅中,12月4日(星期日)未归校,给予警告处分。
中130班女生鄢梦,12月5日中午在教室垃圾桶旁烧废纸玩,因人离火未尽而烧坏垃圾桶,给予警告处分。
学生处
200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