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同学违反校纪校规,依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如下处分:
大105班男生夏呈祥、张靖兵(有处分未撤销),中130班男生杨振武(有处分未撤销)、石鹏、黄军,中110班男生卢鹏、陈庭,中129班男生伍兴竹,大76班男生郭运国,大93班男生任哲贤,中108班女生丁珍、陈程、男生田亚平,中115班女生李萍,于12月9日至22日翻围墙外出。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中145班男生胡立龙、朱波,中120班男生顾杰,于12月16日至20日上课时间翻窗户入寝室。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中142班男生丁后钧、罗林、刘强、杨华,12月19日晚在寝室生火取暖。给予警告处分。
中120班男生刘君,旷课达60多节且长期欠交作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中133班男生铁某与中126班李某发生矛盾,而中126班男生陈小龙介入,竟出手打铁一耳光。给予陈小龙记过处分。
学生处
200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