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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学发 [处字2006(20)号]]关于对陈森林等学生的处分决定
     

     
     作者:不详 来源:网上收集 阅读次数:
         
      以下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纪律处分。
      10月17日,大107班代谊军与本班学生李某闹矛盾,代邀中150班陈森林、周志龙等殴打李某,致使其头部受伤。给予陈森林留校察看处分,周志龙、代谊军记过处分。
      中150班贺志军(受过两次处分未撤销),表现一贯不好,经常与老师顶撞,不服管教,特别是经查实曾偷手机一部。给予贺志军留校察看处分。
      大116班喻欢(受过一次处分未撤销),中134班张岩,在校称霸作恶,明目张胆的收取保护费。给予喻欢记过处分,张岩严重警告处分。
      大87班姚超(受过一次处分未撤销),10月17日在寝室里抽烟被宿管老师发现,不接受教育并对老师行凶。给予姚超留校察看处分。                                                                        
      中160班孙晓杰因小事与中172班李某产生矛盾,孙邀大116班罗昊去报复李某并敲诈。给予罗昊、孙晓杰记过处分。
      中161班胡威(受过两次处分未撤销),参与打架,长期旷课。给予胡威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处
                                2006.10.23
      打印:刘 勇
      校对:蹇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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