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校园信息化管理,强化劳动纪律,学院特施行上班刷卡管理。规定如下:
一、教职员工一律实行电子刷卡出入管理,特别工种确有困难不能做到按时刷卡出入管理的,须报院长批准。校外兼课教师刷卡自便。
二、出入校门不刷卡不得放行。强行出校、代人刷卡、故意逃避刷卡的每次罚100元并通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范围内,电脑状态显示不处在校园内的,每天罚10元。返校在50分钟以内的可不经请假,超时外出未经请假的每次罚30元。
三、员工如无电脑出入资料或连续30天以上无刷新记录的,不按在籍员工统计发放有关补助和节日物资。离职、辞退须及时注销电脑卡籍资料。
四、每月评选遵守上班时间及遵守本规定的优秀员工10名(以刷卡统计资料为准),每人奖励50元。
五、校领导、班主任、机房指导老师及体育老师要求在办公室或学生处上班打卡(名单另有公布):
早上:第一节课预备铃之前。
晚上:下晚自习铃后及50分钟内(体育老师可不打)
处罚:凡打卡迟到或未打卡的扣10元/次;代他人打卡者,每人各罚100元/次;卡片遗失要在24小时之内向办公室报告,否则与不打卡等同。
六、周一至周五班主任早上起床后30分钟内下到指定寝室检查本班学生内务等工作(指定寝室另行安排)。
七、学校领导、班主任、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各处室工作人员及寝室管理员每周日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例会,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系召开的教学业务会,每参加一次发10元,迟到扣罚5元,缺席扣罚10元(经院长批准的请假可以不扣)。
八、本规定由主管院长负责,学生处和门卫具体监督执行,每月统计公布一次。罚款单交财务室扣款并转作校基金会收入。
九、本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请向院办公室反映,并报校委会研究修订。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200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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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职工 刷卡管理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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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李少夫院长
发:各处、科室、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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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印:谭丽 校对:谭凤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