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有效利用图书资源,引导广大学生利用在校时间增加知识,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规定。
1、各班要认真贯彻执行教务处关于在阅览室读书学习(自修)的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阅览室多读书。组织好特别好的班级可一次奖励班级管理分50分;
2、课余时间在阅览室学习认真、严格遵守阅览室读书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阅读人数一次在10人以上(以刷卡为准)的班级即可由教务处奖励班级管理分10分;
3、在阅览室认真读书,给该生所在班级按班上当日实际读书人数记班级管理分:上午读满4节课时的,每人记10分;下午读满2节课时的,每人记5分。晚自习读满2节课时的记5分;对勤奋读书的学生奖励个人操行分:上午(4节课)奖10分;下午(2节课)奖5分;晚自习(2节课)奖5分。
4、一学期内,连续双休日在阅览室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读书累计达30小时(含30小时)的学生,记1学分,累计达60小时(含60小时)的学生,记2学分。以次类推。
5、本规定从二○○六年十月十日起执行。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