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日常教学工作,真正做到教学评估一体化,现结合我院全面开展的评估工作,特制定《日常教学工作的要求》,请各系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认真参照执行,并留下教学资料。根据评估要求,《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日常教学资料准备包含05年下学期、06年上、下学期、2007年上学期共四个学期的资料。
一、教学计划
1、制定专业教学计划,见院教发〔2006〕17号文件。
2、学期授课计划应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制定,授课计划上授课人的姓名要与教务处任务书、课表上的保持一致。
3、学期授课进程计划必须经过教研室及系部的审查,并且签名盖章。签署的日期必须合理,不能前后矛盾。
4、学期授课计划中的理论课、实践课的课时应分列,其总时数必须与专业教学计划上的规定一致。
5、教学计划如有变更或完善的,应通过教务处、系部共同商讨,形成统一意见后实施,不能单方变更,以免出现新的差错。
二、教案
1、教案书写格式:按教务处要求的格式书写,3年教龄以内的教师要求书写为3000字以上/2课时的详细教案,3年教龄以上的教师可以书写1000字以上/2课时的精练教案,杜绝无教案上课。
2、教案书写必须与授课计划一致。
3、实践性教学必须有教案(含见习课)。
4、教研室每期应有1~2次集体备课教案(可讨论解决1~2个问题,如难点,
重点,如何切入新课,教师语言,板书,形体语言等)
5、按15%的比例编制有电子课件的教案,创建5%的特色教案。
6、教案分教学系保存备查
三、作业(包括实验报告,见习小结等)
1、数量要求:教师每上2节课原则上应布置一次作业,份量要适中。
2、作业批改应有改错、分数或等级,教师签字及批改日期。
3、创建资料应与授课计划、教学日志、班级日志等吻合。
4、作业分教研室保存备查。
四、实验实训课
1、实验实训课开出与授课计划相符,开出率达90%以上。
2、有实验实训课开出通知单。
3、有实验实训课课表(学期安排一览表,实践教学日志)。
4、每班每学期有学生分组表。
5、有证明实验实训课开出的原始记录(有学生的实验报告、实验日志等材料)。
6、见习课有安排表,有实施记录,有见习单位的带教老师名单和证明每次见习后的小结。
7、资料由实验实训中心保存备查。
五、课外辅导
1、有课外辅导安排。
2、有实施课外辅导的记录。每期早或晚辅导4次/学科,以教学系登记为准。
3、有课外辅导的总结材料。
4、资料由教学系保存备查。
六、考查
1、每门课程均应有考查资料(包括考试课与考查课)。
2、考查资料可包括大测验,小测验,提问,实际操作,论文,口试,开卷考试等多种形式。
3、每个学期每门课程考查不得少于1次。
4、计分必须计正分,不能计负分,或者记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不能记A、B、C、D等级。
5、资料由教学系保存备查。
七、考试
1、考试一般以笔试闭卷形式进行,但考查课和操作课可以不采取闭卷形式。
2、试卷批改必须计正分,不能随意涂改,涂改处需有教师签名,忌多处涂改。试卷成绩需与成绩册成绩完全一致。
3、各系按班级和期末考试安排表进行试卷清理,不合要求的试卷重新批改,试卷要求装订试卷封面,填写完整(试卷编号按班级代码编)。
4、补考安排表,补考试卷以期为单位装订成册。
5、资料交教务处保存备查。
八、成绩管理
1、系部成绩册实行专人专职密码管理,不得私自涂改成绩。
2、教师应按教务处的相关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上交成绩册。
3、成绩册按班号顺序填写成绩,上交后,不得随意改动。
4、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成绩册,不得以单页纸张的形式上交成绩。
5、成绩册上必须体现平时成绩(5次以上,含作业、小考、报告),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三部分。
6、成绩册封面应书写完整,教研室主任应审查试卷,并签名,签署当时的审查日期。
九、教研室
1、教师资料:基本情况、近年来的异动情况、新教师情况(带教计划、带教过程、阶段小结)。
2、听评课资料:每学期每人4次以上,一年教龄教师每学期10次以上。
3、业务学习教研活动资料:组织进行高职教育思想学习与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达到4次以上。
4、系部工作会议、教研室工作会议记录。
5、多媒体课件制作与教学情况。
6、见习资料:安排表、见习课情况记录(见习内容、地点、学生到课情况及纪律,见习单位评价,填写教务处见习申请单)、见习小结、意见和建议。
7、教师之间互动:集体备课、听评课、同行测评、其它情况。
8、师生教学互动情况:每人每期应进行2次以上学生评教活动,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拟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记录整改过程和效果;每期进行1~2次评学活动,拟定促学措施,观察效果并留有记录;期末进行一次终结性教学测评活动。
9、论文,科研,教材编写资料,每年有登记,原件备查。
十、学生职业资格鉴定
1、学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课程表、教师授课安排表和技能鉴定安排表。
2、学生技能鉴定成绩册,结果统计分析。
3、学生取得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资料由职业技能鉴定所保存备查。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