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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学发 [处字2006(21)号]]关于对王子翼等学生的处分决定
     

     
     作者:不详 来源:网上收集 阅读次数:
         
      下列同学违反学校纪律,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纪律处分。
      大128班杨林、梅凡、刘晓斌、胡佳周末在寝室里多次参与赌博,输赢数额上百元,并因赌资问题吵闹打架起来,影响极坏。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杨林、梅凡、刘晓斌记过处分,胡佳警告处分。
      中136班王子翼,大136班文喜不能虚心接受老师的教育并对老师无理行凶。给予王子翼留校察看处分,文喜严重警告处分。
      中151班刘洋,中140班祝波,中145班皮保林、余涛、陈菲、刘旋,中156班陆祥,大84班曾平、龚伟,中142班胡阳,大105班谢江无视学校纪律,分别翻墙出校,被保卫科工作人员抓获,给予他们留校察看处分。
      中167班杨万友强要别人的钱物并行凶,给予记过处分。大143班娄继虎处事不冷静,逞强行凶他人,给予警告处分。
     
                                    学生处
                                  2006.11.14
      打印:刘 勇
      校对:蹇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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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Y:Adminjun 200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