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校园信息化管理,强化劳动纪律,学院特施行上班刷卡管理。规定如下:
一、教职员工一律实行电子刷卡出入管理,特别工种确有困难不能做到按时刷卡出入管理的,须报院长批准。校外兼课教师刷卡自便。
二、出入校门不刷卡不得放行。强行出校、代人刷卡、故意逃避刷卡的每次罚100元并通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范围内,电脑状态显示不处在校园内的,每天罚10元。返校在50分钟以内的可不经请假,超时外出未经请假的每次罚30元。
三、员工如无电脑出入资料或连续30天以上无刷新记录的,不按在籍员工统计发放有关补助和节日物资。离职、辞退须及时注销电脑卡籍资料。
四、每月评选遵守上班时间及遵守本规定的优秀员工10名(以刷卡统计资料为准),每人奖励50元。
五、本规定由校办公室和门卫监督执行,每月统计公布一次。由财务室执罚并转入校基金会收入。
六、本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请向院办公室反映,并报校委会研究解决。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200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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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职工 刷卡管理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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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李少夫院长
发:各处、科室、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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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印:谭丽 校对:谭凤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