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同学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处分。
中114班女生旷燕,3月20日起连续旷课两周,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中133班男生周小民,女生李甜、杨曼玲、代亚群,4月8日晚(周末)不经请假,通宵不归,给予上述四个警告处分。
大101班男生张杰,4月7日上午翻墙进入寝室玩电游,给予记过处分。
大115班男生郑斌恒,大93班男生任哲贤,大112班女生王婷婷、刘婷,4月11日晚饭后在后花园逗留,行为不够检点,对他们批评教育时,也不够虚心。给予王婷婷、郑斌恒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任哲贤、刘婷警告处分。
学生处
2006.4.14
打印:李国红
校对:蹇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