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同学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处分。
大94班女生史婷婷,4月17日晚自习后,被楼上泼下的水溅湿了衣服,史便跑到大83班陈瑶的宿舍对陈质问(据查,水非陈所泼),史出言不逊,导致双方发生争吵且相互扭打。给予史婷婷记过处分,给予陈瑶警告处分。
大109班女生龚雪、黄思萦,本期开学以来,经常懒早床,旷课100余节,且不接受教育,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大105班男生熊涵伟、张斌清,本期来经常懒早床,从不参加卫生打扫,各旷课四十余节。4月17日二人私自跑到长沙玩,对班主任的批评教育很有反感。给予熊涵伟、张斌清严重警告处分。
中140班男生马琪、黄帆,本期来,曾在二商店偷偷混拿商品不刷卡被发现,给予马琪、黄帆记过处分。
学生处
2006.4.21
打印:李国红
校对:蹇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