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学生处从检查学生餐卡中,发现有大41班刘铖等同学(其余详细名单附后)与其他同学共用餐卡。共用餐卡容易造成消费混乱和引发矛盾纠纷,是一种违反学校餐卡管理的行为。为纠正这一倾向,现对他们提出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分50分。希望同学们吸取教训,正确认识和端正态度,做到独立生活和养成有卡消费、合理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
学生处
2006.6.2
附:共用餐卡学生名单
共用餐卡的学生名单
大41 刘 铖
大62 罗 俊 张 衡
大69 王业辉 胡 瑶 马 林 徐 彪 童 赢
大81 孙 鑫
大82 陈 杰
大85 田晓雯 胡 双
大87 李志君 姚 瑶
大90 高 勇 晏胜利 毛 哲
大91 吴 博 段雅琴 罗 浩 张 未
大93 高 杰 冉 康 胡 民 龚 毅
大95 丁德才 张 杰 娄 艳 罗 静
大99 邹 斌 王 红
大101 王 权 胡易麟 张 浩 甘林文 汪小勇
大102 杨 洋
大103 盛 颖
大104 李 曼 张 球
大107 陈 林 祝向权 鲁 杰 阳章凯 李 璐
大109 周 丹 薛慧君 朱 容 彭 硕 张乐平 李明珠
卜 雁 胡丽君
大113 张家行 魏立巍
大116 高 纯 伍中海 雷 强 杨 程 胡吉伟 高 鑫
大117 万姗姗 皇洋洋
大119 周 琦 周 双 童 芬 张绒绒
中132 周 霞
中136 伍 欢 许 杨 卢 平 梁 政 梁 寒
中140 鲁 俊 文继汉 夏 林 张国刚
中144 朱 彬 周建军
中149 鲍 敏 彭 强
中150 袁兵兵 刘远彬 樊 帅 魏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