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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发(2007)17号 关于举办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作者:院发 来源:院发 阅读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体育工作,丰富全校师生员工的业余体育生活,拟定于2007年12月初举办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各班,请按照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队员选拔、训练、报名和参赛工作,争取优异成绩。
        附:竞赛规程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2007年10月15日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第五届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时间、地点:
        2007年12月初在湖南同德职业学院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对象及分组:
        青年组:以大专为主,中专已年满18周岁的学生可报该组。
        少年组:以中专为主,大专未年满18周岁的学生可报该组。
        教工青年组:年龄未满35周岁的教职工。
        教工中老年组:年满35周岁的教职工。
        三、竞赛项目: 
        1、男子: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110米栏(青年组栏高:   1.067m、少年组栏高:0.914m栏距8.9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标枪(800g)。
        2、女子: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100米栏(青年组栏高0.914m、少年组栏高0.842m,栏距8.5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铁饼(1kg)、标枪(600g)。
        四、参赛办法:
        以班为单位组织参赛。本年度毕业的班级可不参加比赛。
        五、报名办法:
        每班报运动员12-15人(男女不限),每个运动员限报3项(4×100米接力除外),每项最多可报3人(校田径代表队队员允许报4项)。
        六、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分组别,按男、女单项成绩录取前八名,按成绩记13、11、9、7、5、3、2、1分,奖励前三名。不足8人参加比赛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奖励前三名。如实际参赛人数不足2人,则参照省大学生运动会和省中专生田径运动最高记录的前三名成绩给予奖励。
        2、按大、中专计算班级总分,奖励前八名,分别奖班级工作分80、70、60、50、40、30、20、10分。五年制大专:一、二年级参与中专排名,三至五年级参与大专排名。
        八、参加运动员条件及资格审查:
        1、参赛队员必须是在校在籍学生,身体健康并能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2、青年组指1989年以前出生的学生,少年组指1989年及以后出生的学生。出生年月以入学报名时所报的出生年月为准。
        3、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组会在报名时、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赛前发现资格不合要求者,取消其比赛资格,赛中和赛后发现者,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收回奖品,追究相关班主任的责任,扣除班级工作分和个人操行分100分,并通报批评。
        4、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时,可向资格审查组提出申诉,由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诉报告,胜诉者奖班级工作分50分。如恶意申诉,扣除班级工作分50分。
        九、工作人员:
        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十、其它:
        1、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教研室;
        2、凡违反本规程的行为,扣除班级工作分50分;
        3、教职工直接到学生处贺处长处报名;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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