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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机房)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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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站长 |
来源:实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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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机房)管理员对本实验室(机房)的安全负全面责任,要经常对本室上课教师和参加实验的学生,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确保实验人员的人身和实验室(机房)财产的安全,实训科会同实验室(机房)主管院领导定期对实验室(机房)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二、每个实验室(机房)设一名兼职管理员,管理员对不符合规定或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任何人提出批评和教育,对不接受批评、教育者,管理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三、各实验室(机房)应根据本实验室(机房)特点制定每个实验及每件仪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措施,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力。 四、各实验室(机房)到要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对高频电流,超高电压,高温,高压容器等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实验室(机房)一旦发生事故,必须一面保护好现场,一面立即向各级领导报告,必须按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五、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不得隐瞒不报和缩小损失程度,分院将根据事故性质和当事人的认识态度,追求其责任,直至送交有关部门追求刑事责任。 六、实验室(机房)使用的各种设备和物品,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使用时必须有安全可靠防范措施,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各实验室(机房)之间互相使用必须履行正常手续。 七、实验室(机房)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要健全,安全防范设施器材要齐全,要定期对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坏或移作它用。 八、各实验室(机房)要随时检查安全设施,器材,对存在隐患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每学期要全面检查一次,要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和整改措施。 九、新和改的实验室(机房)工程,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启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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