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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床工安全操作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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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站长 |
来源:实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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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操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凡不符合安全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设施,操作者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操作者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 操作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独立操作。外来参观学习人员,亦应接受安全教育并由有关人员带领。 4.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要把过长(拖过颈部)的发辫放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时,严禁戴手套或敞开衣袖(襟);不准穿脚指及脚跟外露的凉鞋、拖鞋;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系领带或围巾。 5.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岗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经培训后方可操作。 6. 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工作场所不准打闹、睡觉和作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7. 凡运转的设备,不准跨越、横跨运转设备传递物体,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得用手拉嘴吹轶屑;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体、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清扫设备;装卸、测量工件或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要切断电源,方准离岗。 8. 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或进入其工作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9. 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10. 在深夜班,加班工作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1. 新安装的设备,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准进行操作生产。 12. 搞好生产作区内的安全卫生。保持车间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 13. 严格交接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检查、清理场地。 14. 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进行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15. 机械操作人员除遵守本总则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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