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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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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站长 |
来源:实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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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是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使多媒体教室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确保其正常运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1、多媒体教室的教学安排由教务处的教务科统一管理,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人员应向教务科提出申请,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按教务处的开课单安排相应的多媒体教室。 2、使用多媒体上课的教师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以防损坏设备;有疑难问题应立即向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反映。 3、多媒体教室中的计算机硬盘C盘已被硬盘还原卡保护,上课教师的教学课件和素材可拷贝到C盘以外的硬盘(如D、E或F盘)上。在拷贝前,应对要复制的软件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保计算机不被病毒感染。不要随意更改计算机的设置;不要随意删除他人文件。 4、有需要在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上安装教学软件的教师,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交相应的软件安装盘到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经工作人员进行杀毒检查,没发现病毒后再输入保护密码进行安装。 5、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要对设备定期维护,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若不能自行解决,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6、上课教师应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的有关项目。 7、爱护公物;不得在多媒体教室内喧哗、打闹;未经允许,学生不得擅自动用控制台内的设备。 8、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多媒体教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瓜皮果壳;定期对多媒体教室进行清洁。 9、不得在多媒体教室内会客、闲聊,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10、在上午、下午和晚上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上课教师应按操作规程关闭多媒体设备(进行下课处理),并关好门窗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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