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科、系:
经学院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评选2007年度先进工作者和“十佳员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作者条件:
1、政治思想先进,遵纪守法,爱校如家,视学校声誉如生命尽力维护,视学校财物胜过自己财物极力爱惜;
2、为学校建设极尽能力,教学育人、各类服务保障工作成绩显著;
3、为学校扩充生源不遗余力,为学校招贤引才作出贡献;
4、为学校管理殚精竭虑,为学校兴旺发达踊跃献计献策;
5、为学校和谐想方设法,为学校形象增光添彩,迎评中表现积极。
工作时间应满一年,即2007年上学期开学就在学校。
(二)“十佳员工”条件:
其基本条件与先进工作者相同,首先应是先进工作者,且应工作满2年以上,即2006年上学期开学就在学校,在先进工作者的基础上选定突出的十名员工。
二、评选实施
1、先进个人掌握在15%左右,分块评选。具体实施为:
教务处、培训处、图书馆3人,由潘能钧副院长负责;
学生处、就业处、电视台3人,蹇少祥、谢自强副院长参加,由蹇少祥副院长负责;
班主任辅导员13人,由学生处周少清副处长负责;
计算机系9人,由周志伟主任负责;
经济与社会系10人,由陈立华主任负责;
技术与工程系6人,由谈发元副主任负责;
外国语系2人,由孟祥林副主任负责;
实训中心6人,由教务处朱勇副处长负责;
办公室、招生办、文印室3人,由胡兆元副院长负责;
后勤、食堂、商店9人,由张金莲科长负责,报齐淑兰副院长审定;
财务、医务室1人,由谭爱华科长负责;
基建、扩建1人,由周德操科长负责;
行政1人,由罗承钧科长负责;
保卫、门卫1人,由程志刚科长负责;
党办、人事处1人,李红波副院长、石磐安副书记参加,由熊淼副处长负责。
2、2月28日(星期四)以前评选完毕,由各负责人写出评选出的先进个人书面报告,盖章并签名报办公室。先进工作者和“十佳员工”均应埴写登记表一并报办公室。
3、如有很多突出人员和特殊情况确需超过比例的,需以文字说明,可以少于分配名额。
4、“十佳员工”由各单位在先进工作者的基础上进行推荐,不分配名额。
湖南同德职业学院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