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学生违反学校纪律,根据《学生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给予纪律处分。
中151班男生李平国、汪明辉;中159班男生向涧峰、盛超看到有学生在铁门处买烟正中他们心意便去抢,此时被学生干部发现后并制止,李、向等便对学生干部殴打。情节较恶劣。给予李平国、汪明辉、向涧峰,盛超留校察看的处分。
大160班男生李成、覃鹏、刘奥奥、邓浩、易俊瑞与本班学生全松因手机充电而发生矛盾,并相互动手,给予李成、覃鹏、刘奥奥、邓浩、易俊瑞严重警告处分。
大158班黄孜(女)、向明勇、彭霞(女)、李杰(女)、谭欣明、顾翔、王杰;大189班女生王欢;大157班男生瞿磊、李立,中162班男生李波、潘颖;中176班男生丁慧;中183班女生刘宇霞、蔡依、杨盼丽翻围墙出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大85班男生熊威对冲校门的大134班男生邹述生行凶,致使眼睛击伤并住院治疗。根据各自责任和情节,给予熊威留校察看处分,邹述生记大过处分。
学 生 处
2008年4月7日
打印:孙莉莉
校对:蹇少祥